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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0年04月16日 > 总第201008期 > 第二版 > 新闻内容
户外产品噪音指令
新闻作者:胡大威  发布时间:2010-04-16  查看次数:1193    
    近年来,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其中噪音就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为了保护环境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2000年5月8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颁布了《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户外产品噪音指令》(2000/14/EC)。
    户外产品噪音指令把常见的户外产品分成两类。其中第一类共23种户外产品,要求每种产品明确标示噪音限值。噪音限值可以根据产品的功率大小、产品的质量、切割部件的尺寸等来划分,并于2006年1月3日实施第二阶段噪音限值。这23种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测试机构的噪音检测,并由第三方公告机构颁发噪音指令证书。同时制造商还必须根据实测的噪音值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噪音辐射的担保,并将担保值用欧盟规定的格式张贴在机器上。产品及其说明书要有提醒消费者使用防护用品保证人身安全的标示。这23种产品包括草坪机、混凝土破碎机、微耕机、各类工程机械、压实机械以及额定功率在400千瓦以下的发电机组等。噪音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如果需要续证,厂家每年必须提供样机进行测试,然后由公告机构颁发新的噪音证书。
    第二类共有41种产品,包括链锯、绿篱剪、割草割灌机、树叶吹吸机、垃圾清扫车、建筑机械、水泵等,属于生产商内部控制产品。该类产品必须贴有欧盟规定格式的噪音担保值和消费者佩戴防护用品标志,并在说明书里做出警示。制造商要取得该类产品的噪音指令证书,可以提供测试样机进行噪音测试,并由公告机构颁发附录V类的噪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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