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型年开始,船用点燃式发动机开始全面实施新法规40 CFR Part 1045,而原法规40 CFR Part 91内容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新旧法规在内容上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测试环境。新法规增加了高原排放测试要求,同时取消了对环境系数fa的限制以满足高原测试。对于测试环境的环境温度要求,新旧法规保持一致。 二、排放限值。新法规修改了舷外机和PWC的HC+NOX排放限值计算公式,增加了CO的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新增了船尾驱动发动机及舷内机的HC+NOX 和CO排放限值要求。 三、新增NTE法规。点燃式船用发动机不仅要在工况点符合排放限值,对于NTE区域内的排放最高点也必须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 四、蒸发排放。新法规对油管、油箱等零部件及发动机新增了蒸发排放要求。油管渗透排放从2009年开始逐步实施,发动机昼浸排放从2010年开始逐步实施,油箱渗透排放从2011年开始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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