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55/EC规定了用于M1类车型的压燃式发动机、天然气发动机和燃用液化石油气的点燃式发动机在发动机污染物排放方面认证要求。发动机排放污染物主要是气态污染物和颗粒污染物: “气态污染物”指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假定碳氢比压燃式发动机为C1H1.85,天然气发动机为C1H3.76. 液化石油气发动机为C1H2.61)和氮氧化物(用二氧化氮当量表示) “颗粒污染物”指压燃式发动机排气经净化的空气稀释后,其温度不超过325 K(52 ℃)时,在规定的过滤介质上收集到的所有物质。 2005/55/EC的认证要求与R49基本相同,目前国内厂家多选择做R49认证。目前的认证阶段为欧五,但是作为替换发动机,也可以进行欧三和欧四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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