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发动机制造商: 欧盟自1997年12月16日发布非路用移动机械(Non-Road Mobile Machinery)97/68/EC指令以来,历经6次修订补充完善,每次均是在97/68/EC指令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而非放弃或否定97/68/EC指令,具体情况如下: 97/68/EC 1997年12月16日 发布 1. 2001/63/EC 2001年08月17日 修订补充 2. 2002/88/EC 2002年12月09日 修订补充 3. 2004/26/EC 2004年04月21日 修订补充 4. 2006/105/EC 2006年11月20日 修订补充 5. 596/2009 2009年06月18日 修订补充 6. 2010/26/EU 2010年03月31日 修订补充 97/68/EC 经过2010/26/EU指令修订后,法规和要求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主要涉及下列几个方面: 1、 两种专业用途产品允许继续执行欧I排放认证,欧II排放认证强制执行时间可推迟到2013年7月31日。这两种产品属于顶部手持类机械,分别是多角度操作的手持式专业用修枝剪,或称绿篱剪(Hedge trimmer)和多角度操作的顶部手持式专业用高枝锯(Top handle tree service chainsaw)。专业用途的产品,要求使用寿命必须达到300小时,且发动机排放限值能满足欧I要求。指令原文如下: Notwithstanding the first subparagraph, an extension of the derogation period is granted until 31 July 2013, within the category of top handle machines, for professional use, multi- positional, hand-held hedge trimmers and top handle tree service chainsaws in which engines of classes SH:2 and SH:3 are installed. 对于非专业用途产品,不适应欧II排放认证延迟,对于此前已经豁免延迟的SH2类产品自2010年8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欧II排放认证、SH3类产品自2011年8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欧II排放认证。 目前国内企业的产品基本属于非专业用途,此次二个专业用途产品欧II认证延迟对于目前的认证工作影响不大。 2、 随着柴油机IIIB和IV阶段强制认证期的迫近,新增IIIB和IV阶段认证要求,同时修改测试循环、测试程序以及计算公式。如引入冷启动和热启动组合测试、根据ISO 8178-4:2007修改测试循环等。 3、 在认证产品文件中,新增排放后处理设备的详细描述。如果配备使用催化转化器、颗粒物捕集器、氧传感器等后处理设备,需提供规定的详细规格描述。 4、 IIIB和IV阶段测试用基准柴油在摄氏15度的密度,允许最大密度由837 kg/m3修改为865kg/m3。 5、 简化采用适应性计划(flexibility scheme)的OEM厂家的申报流程,同时进一步加强欧盟各国的市场监管力度。
从2010-8-1开始,欧II排放认证将逐步强制实施,请各厂家提早准备,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并开展相关欧II认证工作。
杭州沃德认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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